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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网知否?作者授权应当有

来源: 经济日报 时间: 2022-04-20 07:45:36

近日,有媒体爆出中科院因为无法承受高达上千万元的订购费用,不得已将停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国知网再一次陷入争议。

价格贵,只反映了中国知网的一面。公众对中国知网的商业模式还有不少质疑,其中有这样两点:期刊能代表作者本人授权吗?用作者的论文卖高价,不仅不给作者钱,作者使用时还要交不少钱,合理吗?

第一个问题已经有了答案。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开了一份终审判决:作者卢某将自己的作品著作权独家授权给了世纪超星公司,但中国知网认为自己已取得刊发该文章的期刊社授权,遂通过手机知网提供涉案文章的阅读、下载服务,世纪超星继而起诉维权。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知网因著作权权属纠纷案由被起诉上千起,其中绝大多数争议由类似操作引起。2021年12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中国知网的使用不符合网络转载法定许可和期刊转载法定许可,属于侵权行为。

进一步查询可知,至少在2021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在类似案件中做出了几乎相同的终审判决,并指出中国知网仅与期刊社约定取得作者授权,但该条款系双方自行约定,不能约束作者。中国知网如果想要收录相关文章,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可见,法律态度鲜明地站在著作权人这一方,著作权人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中国知网先取得自己的授权。判决生效已有不短时日,中国知网及其他数据库开发者不应揣着明白装糊涂,需抓紧调整授权模式,做到合法授权、合法使用。

关于低买高卖的争议,有人认为中国知网利润率超过50%是暴利,但高利润并不违法。如果中国知网只是一家普通的营利机构,社会可以呼吁它展现道德和情怀,但不能阻止它追求利润最大化。企查查数据显示,运营中国知网的《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又由清华大学100%持股。中国知网作为重要的知识基础设施,是不是应当考虑将其部分纳入公益服务范畴,实施合理的监管措施和价格指导呢?

还有一种新的解决方案。科研人员大多在乎学术影响力,对版权收益不那么看重。过去,这种心理往往被某些企业用来“赚差价”,现在则成为一种被称为“金色开放”模式的基础。所谓“金色开放”,是指由作者支付文章处理费,换取期刊将文章免费开放。国际信息巨头爱思唯尔旗下的金色开放获取期刊已超600种。2021年1月起,全球知名的《自然》系列期刊也宣布提供金色开放形式发表。虽然费用不低,但可显著增加文章的阅读量和引用量,也有利于共享科研创新成果。

马上就是“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了。知网正是知识产权保护土壤上开出的花朵。知网备受关注,不仅因为公众怀疑它“薅作者羊毛,织自己棉袄”,还在于社会普遍认为知识产权的应有之义是用保护推动创新。音乐领域的独家授权已被打破,改变了部分互联网平台的垄断模式,有利于营造互联网开放生态。在其他领域,也应鼓励授权方面的有益探索,避免有人借保护知识产权之名阻碍创新。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佘颖)

标签: 终审判决 著作权人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