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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态:杭州三孩家庭购房有优惠,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来源: 银柿财经 时间: 2022-08-01 15:48:58

8月1日清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杭州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上浮20%确定;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

该《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8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资料图片)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同时,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也同步发布了关于上述政策的问题解答。

具体来看,对于三孩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的政策优惠,三孩家庭的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按杭州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政策确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现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800元/月,桐庐县为1260元/月,淳安县为900元/月,建德市为720元/月。

对于政策的优惠对象范围认定,即《通知》中的“我市三孩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三个子女(为现有子女数)。具体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孩家庭数据查询结果为准。因此,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交相关书面证明,共享数据未能查询的,可由家庭向属地卫健部门申报。

此前,多地已有针对多孩家庭推出的购房优惠政策,包括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发放购房补贴等。

如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6月发布新政提出,对三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对三孩家庭申请贷款,不纳入轮候,优先予以发放;适当提高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结合各地实际提取限额可上浮50%。河北沧州近日出台优惠政策,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在7月25日发布通知称,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以下为政策原文: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贯彻落实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2〕10号)精神,现就实施我市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上浮20%确定。其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按我市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政策确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二、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现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800元/月,桐庐县为1260元/月,淳安县为900元/月,建德市为720元/月。

三、三孩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三个子女(为现有子女数)。具体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孩家庭数据查询结果为准。

四、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本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8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关于《关于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问题解答

1.《通知》中的“我市三孩家庭”如何理解?

答:《通知》中的“我市三孩家庭”是指按国家政策,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杭州户籍)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三个子女(为现有子女数)。具体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孩家庭数据查询结果为准。

2.“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如何理解?

答: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合计上浮20%确定。其中,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按我市公积金贷款“认房认贷”政策确定;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限额标准上浮50%如何确定?

答: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现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800元/月,桐庐县为1260元/月,淳安县为900元/月,建德市为720元/月。

4.三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交“三孩家庭”的书面证明吗?

答:三孩家庭信息纳入政府信息数据共享范围,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交相关书面证明,共享数据未能查询的,可由家庭向属地卫健部门申报。

5.本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能否叠加使用?

答:本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6.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实施时间?

答:《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以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8月1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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