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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驶入快车道

来源: 广东建设报围城 时间: 2023-01-13 12:00:16

根据国家和省级层面的相关要求,明确指出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各地要把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为了让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驶入“快车道”,广东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要求,从简化审批流程、开展优惠扶持、强化规范监管等措施着手,加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资料图)

东莞市莞寓·市人才安居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022年8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条件予以明确,涉及六大标准,认定成功后可享受多条政策优惠。广州市住建局明确强调,既有项目认定困难的,可适当放宽标准。并允许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认定标准予以一定差别对待。由此可见,广州正在建立快速审批的绿色通道,加快简化审批流程、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步伐。截至1月12日,广州市共有8个区、57个项目、26198套房源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

为同步推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广州市采取分批次集中审批的形式,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企事业单位申请,在征求市、区有关部门意见,并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分批次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会议审议。经会议审议同意的,由广州市住建局出具原则同意意见书,企事业单位凭意见书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调整等建设前期手续,待完成控规调整手续,明确项目建设量后,即可核发项目认定书,以便企业凭认定书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目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向广铁集团等4家企业发放原则同意意见书,总用地面积约19.8万平方米,预计可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约1.04万套。

佛山、江门等地也在项目认定、运营管理、认定管理等方面作了新的探索,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准入审查、建设管理、租金标准、房源退出等内容,特别在认定审批设置了一般程序和简易认定程序,进一步简化了认定手续。东莞则针对规模大、社会效益好且符合要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支持纳入市重大项目计划管理,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简化改建项目审批手续,支持办理消防审查、验收手续。

依托信息化平台加快审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流程是重要手段之一。深圳、珠海、东莞等市完善了相关管理服务平台,增加了保障性租赁住房板块,将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均纳入平台管理。珠海要求各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在平台发布,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分配及管理等工作,打通一站式服务,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初审及复核总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

珠海市鹤洲新区城市新中心保障房一期项目

为了发展和培育保障性租赁住房,国家和省级层面都出台了一连串的政策措施来支持和推进,包括落实土地支持政策、简化审批流程、做好资金保障、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确保符合资格的企业能参与、可经营。其中,广东发布的《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保障性租赁住房执行民水民电价格,能够有效降低非居住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运营成本,减轻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成本。

各地积极响应,因地制宜。佛山市建立民用水电气政策优惠的工作联动机制,对已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的项目,可向有关单位申请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中山市下发《中山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起与水电气等部门单位的联动机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内的万科泊寓目前享受民用水电价格政策,据统计每月用电可享受约3000元的优惠,为企业和租户都减轻了负担。

虽然相关政策已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取得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但受市场主体制约,部分地市认为目前实际执行仍有困难。

“比如某一商办物业中的部分房源(非整个楼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时,政策虽然已明确执行民用水电费标准,但部分项目水表、电表难以分割到户,需要专门改造,民用水电收费才能具体执行。”佛山市某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负责人表示,但同时他也认为,政策的细化落实需要一步一脚印,在不断实践中发现问题、查补漏洞,才能更好地培育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市场多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

强化服务和监管,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是切实维护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只管建,不管理,筹建再多再好的项目都只会是“昙花一现”,还会对企业和租户的切身利益产生更大的损害。因此,政府把市场上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规范管理,强化政府对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监督,防范和化解潜在租赁市场风险,以此促进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在实现全流程一体化管理方面,江门市计划通过建成覆盖全市集中部署的市县一体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房源备案、房源申请、配租选房、合同签订、租金缴纳、维修养护、房屋腾退、档案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线上管理,对接国家、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形成全流程一体化的信息化运营管理体系,实现全过程监督保租房的建设、出租、运营管理。东莞在住房租赁方面,通过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信息共享,推行在线验证房屋权属证书和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和备案目前已实现全流程网办,并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切实方便群众办理。深圳市通过运用大数据,建立网络巡查与执法人员上门核查相结合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线上线下核查工作模式,杜绝违规经营。

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佛山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作为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东莞要求在竣工验收前需完成分户验收;保障性安居工程在主体结构验收前,需对每个单位工程竖向构件的每个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和对应楼层水平构件进行抽芯检测。

在监测评价方面,广州市加强了对各区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出租管理、使用管理等全过程监督指导,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以租代售、变相销售、骗取优惠政策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佛山市通过动态监管,要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对本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检查至少两次,并将各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东莞则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租金年均上涨幅度原则上不得超过5%。凡是享受土地、资金支持政策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实施监管抽查,并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系统,实现高效管理。

国家、广东省出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切准需求,给予了土地、财政、金融、审批和监管等方面政策的大力支持,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租赁住房的建设成本、运行成本,提高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开辟了一条光明“绿道”。

文/蒋雯菁

◎ 编审:余月

◎ 美编:彭一哲

◎ 出品:广东建设报全媒体内容运营中心

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质量安全 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