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规范人才住房补贴发放 为全市人才引进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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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洛阳市召开“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助力青年创业创新专场。会上,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李蕾就全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的最新变化答记者问。
据介绍,为改善青年人才住房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来洛创业就业,洛阳市于2022年12月30日出台印发了《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相比于2018年出台的补贴办法,新文件的主要变化有三点:
一是补贴范围有所扩大。新办法将申请租房补贴的人员范围扩大至全日制本科(技师),申请购房补贴的人员范围扩大至驻洛部队、省属在洛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城市区以外全日制专科(含)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分别为10万、5万、3万、2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核发,每年发放40%、30%、30%。租房补贴标准,按不同人才标准,分为每月500元、8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七档,每季度发放1次,最高补贴3年。
二是申请受理流程更加合理。新办法中规定的人才补贴受理方式更加规范。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等单位向市民之家人才住房补贴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内纳税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向本单位纳税所在区或属地的住建局提交申请资料;驻洛部队、省属在洛机关事业单位和城市区以外人才的购房补贴向购房所在地城市区住建局提交申请资料。
三是补贴发放更加科学。新办法规定,住房补贴由原来发放至个人账户改为发放至通过审核的人才任职单位账户,用人单位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后发放给本人。补贴发放更加科学合理,既有效避免了住房补贴发放出错的情况,又防止了税款流失。
李蕾在发布会上表示,最新的《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扩大了补贴人员范围、优化了申请受理流程和发放办法,能让更多为洛阳做出贡献的青年人才享受到政策补贴。(洛阳市委宣传部 韩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