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产经 >

青田县推出购房交易契税补贴和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助

来源: 丽水发布 时间: 2023-02-09 21:17:39

关于申领2022年购房交易契税补贴和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助的公告

根据《青田县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助实施细则》和《青田县购房交易契税补贴实施细则》规定,自2023年2月15日起青田县开始受理购房交易契税补贴和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助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申领对象

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青田县域范围内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住宅(购买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或二手住宅(购买时间以完税时间为准)且符合政策要求的业主。

二、受理地点

青田县建设局(人防大楼13楼)1317办公室。

三、受理时间

2023年分两次集中受理,受理时间分别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具体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受理时间段

受理对象

2月15日-2月28日

2022年6月23日至8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的业主

3月1日-3月15日

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的业主

3月15日-3月31日

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的业主

7月1日-7月31日

补充受理符合政策要求但上半年未办理申领的业主

温馨提示:由于申领对象较多,为避免人员拥堵现象,请申请人对照购房时间,在相应的受理时间段现场提交申请。

四、申请材料

(一)契税补贴申请材料

1.契税补贴申请表。

2.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4.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房屋不动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助申请材料

1.购房补助申请表。

2.购房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为县域外居民的,须提供在青一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6.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金发放

经审核无误后,由青田县建设局对符合契税补贴和购房补助发放要求的购房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将依次将资金发放到位。

六、其他注意事宜

(一)申请人须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购买住宅的购房人,且须在购房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申领资格。

(二)多人共同购买同一套商品住宅的,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三)本人无法到场的,须由受托人现场预约办理相关委托流程手续。

(四)申请购房补贴和契税补助时,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8日

文章来源:青田发布

责任编辑:孙蓓蓓 编辑:柳梦莹

标签: 商品住宅 婚姻关系 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