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产经 >

枣庄市大学毕业生购房补助(企业)申领指南 通讯

来源: 掌上枣庄 时间: 2023-02-18 21:20:20

大学毕业生购房补助申领指南

申报条件


【资料图】

(一)个人条件

1.时间(年龄)要求

2021年9月10日(含)至今就业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博士不限毕业年限;

(2)全日制硕士和大学本科毕业生为毕业5年内,购买期房的购房时间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购买二手房的购房时间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不动产权证取得之日起计算。

2.合同(创业)要求

(1)与就业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网上备案,咨询电话3319261;

(2)属自主企业的,申请人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30%。

3.参保要求

(1)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会保险;

(2)在就业或创业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

4.更换单位要求

在补贴期限内变更工作单位,重新签订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新工作单位符合“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条件的,可继续享受购房补助政策。

5.来枣创办企业的,申请人需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30%。

(二)企业条件

1.在枣庄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在我市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2.申报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实际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均应为枣庄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属自主创业的,所创办企业须依法注册、守法正常经营,且在枣庄为首次创业。

(三)购房条件

(1)在枣庄购买的首套住房且已缴纳契税;

(2)购房之日前申请人在枣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3)购买期房的购房时间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购买二手房的购房时间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不动产权证取得之日起计算;

(4)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创办企业注册时间和购房时间均须在2021年9月10日(含)之后,且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创办企业注册时间;

(5)所购住房须为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住宅,应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产权可为家庭成员共有。夫妻双方均符合发放条件的,可分别享受,但合计享受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给予20万元、5万元和2万元购房补助。

申请材料

1.申请表;2.汇总表;3,社保卡;4.身份证;5.学历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6.备案合同截图,体现合同起止时间;7.劳动合同;8.契税缴纳证明;9.购买期房的需提供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协议)。

所有材料均需核验原件,复印件一式2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复印件需加盖实际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公章。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向所在企业(单位)提出申请,由企业(单位)向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公示。市属国有企业等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联系方式

1.如有申请、资金发放的问题,可根据企业所在地,咨询相应人社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513860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492029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23225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921756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756606

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618359

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8691030

2.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可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341282。

其他情况

1.2018年5月18日—2021年9月9日创业的人员按原政策执行。

2.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请补贴,可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请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17217;青年人才优选申请购房补助,请联系相应层级的组织部门。

4.下载申请表和汇总表,请识别下方二维码:

来源:枣庄人社

标签: 人力资源 购房合同 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