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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门:新操作!安吉公积金可委托按月冲还商贷了!

来源: 信息新观察 时间: 2023-03-01 16:12:40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切实减轻借款职工还贷压力,2月14日起,市公积金中心安吉分中心推出了“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商贷”)业务。

“去年,我们在按年提取冲还商贷的基础上,推出了按月提取冲还商贷政策,但需缴存职工每月通过浙里办APP自行办理。这次,我们将服务升级,推出委托按月商贷提取业务,申请人签订委托按月提取申请后,次月系统将自动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至申请人指定银行卡上,极大减轻每月手动办理操作负担。”市公积金中心安吉分中心业务科科长彭纪伟说,最近,中心每天受理该项业务十余笔。


【资料图】

市民章女士:

我每个月商贷要还七八千,压力挺大的,现在公积金可以还掉一部分,大大减轻了我的还贷压力。而且,办理流程也很方便,只需签约时跑一次,就可以享受管家式的服务了。给这个政策点赞!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办理?

需要什么材料?要到哪里办理?

01

业务模式

“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商贷”是指本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吉县分中心,按月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至职工指定银行卡上,用于偿还其商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每月应还本息额的行为。

02

申请对象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未还清商贷的借款人及配偶。

03

申请条件

(以下申请人均指缴存职工及其配偶)

1.申请人为本县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公积金且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按月商贷提取后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不少于申请时月缴存额的6倍;

3.申请人在浙江省内购买个人自住住房申请商贷的,以及申请人在浙江省外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个人自住住房申请商贷的(不能数据共享的暂不受理);

4.申请人商贷当前还贷状态正常;

5.商贷银行需为与公积金系统联网银行,目前为以下18家,分别是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邮储、湖州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农商行、招行、中信、浦发、绍兴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具体以柜台联网数据为准);

6.商贷开始还款后的次月可以申请该项业务。

04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婚姻证明

3.商贷借款合同

4.申请人银行一类借记卡(夫妻双方均须办理的,携带各自的银行卡)

5.户口本或异地缴存证明(商贷为浙江省外的需提供)

*以上2、3数据共享采集无法获取的,申请人需自行提供材料原件。

05

申请程序

1.携带以上材料至公积金受理网点现场申请;

2.公积金工作人员审核办理条件及材料;

3.审核通过后与申请人签订委托按月提取申请表,建立委托偿还商贷关系。

注:

1.商贷为婚后的,允许夫妻一方前来办理,另一方可代办;商贷为婚前的,须夫妻双方同时至窗口办理。

2.委托业务当月受理,次月生效。(若存在之前未提取的月份,可先办理冲还商贷提取业务后再申请)

06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家庭有多笔商业贷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

2.委托人婚姻关系发生变更,需重新签订商贷委托手续。

3.夫妻双方同时申请委托业务的,优先提取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4.发生下列情况,公积金中心将终止商贷委托按月提取:

◆委托人提供的商贷委托按月提取材料,信息存在虚假情形的;

◆本委托协议所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结清的;

◆委托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委托人缴存账户发生异地转出、销户或冻结等情况。

5.有下列原因的,当月暂停提取:

◆委托人公积金账号办理封存的;

◆委托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少于提取时月缴存额的6倍;

◆商业贷款银行系统未对接或其他原因无法获取职工商业贷款月还款本息额,致使无法核定提取金额的。

07

安吉县受理网点

商会大厦F座2楼24-27号窗口(后期,该项业务办理将延伸至各银行网点,敬请期待!)

(来源:安吉县人民政府网站)

标签: 住房公积金 商业贷款 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