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看热讯:巧家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安置第二轮分配实施办法的通告
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关于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安置第二轮分配实施办法的通告
(资料图)
巧家县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安置房已完成第一轮分配工作,为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安置第二轮分配工作有序进行,本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遵照历史、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巧家县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土地与房屋及附属设施或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巧政发〔2018〕8号)、《巧家县棚户区改造商铺分配批次评分办法》及《巧家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商铺安置分配实施办法》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巧家县县城规划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内,被安置对象在第一轮选认商铺后还有剩余应调换面积的安置户。
二、共有商铺房源
本次安置共有商铺的房源位于金江社区水韵金沙项目2#、3#、4#地块。
三、组织方
(一)组织方: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四、共有商铺分配办法
(一)商铺选认的顺序。
本次商铺分配根据第一轮商铺选认时,确定的商铺选认顺序号,按照分值由高到低依次选认(同一产权人或夫妻双方有多个商铺剩余应调换面积,合并后选房顺序号以合并前相应选房顺序号的最后一个为准)。同时不得让号、跳号选认。到号不参与选认的,待其他安置户选认完成后,由指挥部统一安排确定。
(二)商铺选认的原则。
安置户均可在规划的共有房源中选认,平方面积已经被安置户选满的共有商铺不在选认;若安置户在一间商铺中无法选足,须在本次提供的其他商铺中再次选认,直至选足为止。同时,经指挥部通知,未按时到指挥部进行选认的,待其他安置户选认完成后,由指挥部统一安排确定。
(三)第二轮选认后剩余面积的处理。
安置对象第二轮选认后仍有剩余应调换面积,待其他安置户选认完成后,由指挥部统一调节。
五、共有商铺分配的时间、地点。
(一)选房时间
2023年3月7日—3月10日启动商铺选认,具体时间详见附件。
六、商铺分配地点
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一楼空坝)。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共有商铺只明确面积不指定具体位置。后期出租或产权转让相关事宜,由共有产权人共同协商解决。
(二)本次商铺选认原则上由被安置对象亲自参加,被安置对象因客观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审核备案手续,若产权人或委托人无法到现场进行选认的,待其他安置户选认完成后,由指挥部统一安排确定。
(三)资格验证。 被安置对象进入场地(大厅)后,先到验证签到处核实身份信息并签到,在商铺调换花名册上进行登记。
(四)被安置对象本人参加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被安置对象委托他人选认商铺的,由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并提交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存档。
(六)同一产权人或夫妻双方有多个商铺剩余应调换面积申请合并后,由共同被安置对象委托一人参加选认商铺,需要出具的材料同前项。
(七)被安置对象去世的,由被安置对象的合法继承人共同协商确定一名被委托人,被委托人确定后出具委托书,由现场工作人员确认。被安置对象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并将各方身份证、协议复印件留存,委托书原件留存。
(八)每户被安置对象,原则上仅可指定一人参加选认商铺。
(九)选认商铺时不得携带背包、手提袋、危禁物品等进入现场。
八、本办法所称商铺应调换面积和商铺面积均包含商铺公摊面积。
九、本办法由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巧家县县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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