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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继续执行,延至2031年1月27日|焦点简讯

来源: 澎湃新闻 时间: 2026-01-29 15:00:37


【资料图】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延长《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经评估,《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沪财发〔2020〕1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月27日。

特此通知。

关于《关于延长〈关于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若干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标签: 征收 房产税 税务局 个人住房 上海市财政局